冯小林律师亲办案例
朱XX故意杀人案
来源:冯小林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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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XX故意杀人案,一审判决死缓。

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7年12月10日下午16时许,被告人朱XX联系被害人袁XX帮助办理信用卡。随后,二人在朱XX租住的通江县东方广场旁的XX旅馆303房间内面谈。期间,二人因袁XX之前在网上帮助办理贷款归还问题发生争执,朱XX遂双手卡住被害人的脖颈致其口吐淡黄色泡沫,继而使用自己随身所系的腰带缠住被害人脖颈致其死亡。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以巴检公诉刑诉(2018)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XX犯故意杀人罪。

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后,通过了解案情,主动同法院交流律师意见,望考虑到被害人的过错,被告人系临时起意激情杀人,具有坦白的法定情节,希望给予减轻处罚。

最后,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(2018)川19刑初24号判决书判决朱XX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
本案是因网货引发的血案,该案在中央电视台**栏目播放《**》,辩护人在此奉劝大家远离网贷,遇事不要冲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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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冯小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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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川砝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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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副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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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5119*********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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